文章来源:由「百度新聞」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http://3g.163.com/news/article/F6NT8P0605387TXI.html"形成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醫療應急)清單,現予以公布。該清單將視疫情防控需要進行動態調整。政策指出,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于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本公告所稱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同時,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購置生產設備,稅政如下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第一條規定,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同時,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2020年產生較大虧損,彌補虧損的結轉年限是否可以延長的問題上,國稅總局指出,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第四條規定,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困難行業企業,稅政如下對于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如何判定的問題上,國稅總局指出,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第四條規定: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捐贈物質,稅政如下對于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是否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國稅總局指出,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對于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的,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捐贈人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辦理稅前扣除事宜。單位發放物資,稅政如下對于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第二條規定,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同時,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醫療應急)清單2月14日,國新辦就疫情防控最新進展特別是關愛醫務人員舉措召開的發布會了解,財政部為支持加大重點醫療物資保供力度,出臺了多項支持措施,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給予稅費優惠;疫情防控期間,對企業多生產的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購收儲;加大對重點保障企業專項貸款財政貼息的支持力度。財政部部長助理歐文漢指出對運輸重點物資企業相關收入免征增值稅,促進防控物資及時運送。對相關的防疫藥品、醫療器械,免收注冊費,同時加大對藥品和疫苗研發的支持。在貸款貼息方面,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確保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1.6%。關鍵字標籤:康揚輪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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